需要的。 1、 军婚离婚 的,人员的一方需向组织写出书面 离婚 申请,一般干部和士官需要经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批。 2、政治机关在判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女方提出离婚的,离婚申请应有双方签字,协议书也可,注明明确财产、 子女抚养 等),应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3、民政部门,明知双方有一方系军人的,应查阅证明后再给办理 离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