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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赠与的攻略
2024-07-23 19:59:53 责编:小OO
文档


房屋赠与过户的一般规定和流程,包括公证手续、税费缴纳、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境外当事人需提供司法部认可的律师认证或大使馆公证。公证仅是当事人意愿表达的真实证明,需经行政机关审查确认。赠与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赠与无效。办理过户需提交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等材料。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但交付房屋产权证原件的也可认定赠与成立。

法律分析

(一)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相关规定:

1、房屋赠与过户的一般规定房产赠与的过户手续:按《公证条例》规定,赠与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原产权证过户手续。

2、涉及到境外当事人的特殊规定境外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按规定需经司法部认可的律师认证或我国驻当地大使馆(领使馆)公证。带着公证书、产权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二)办理房屋赠与手续的流程,具体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房地产赠与应当办理先行的公证。这是为加强审查,避免出现各种假赠与,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必要条件。但是,房地产赠与公证证明仅是当事人意愿表达的真实证明材料,而不是事实结论,需经过行政机关审查后才能确认。另外,根据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公证人员在此提醒,房屋赠与的公证,公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赠与无效。

5、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6、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结语

房屋赠与手续的办理流程相对繁琐,但非常重要。根据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需订立书面合同并缴纳税费。办理公证是必要的,以确保真实性和避免纠纷。公证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是赠与有效的前提。赠与人应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为准。若未办理登记手续但已订立书面合同并移交产权证原件,最高规定也可认定赠与成立。在办理过程中,请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赠与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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