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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确认申请可撤回么?
2024-07-23 18:47:45 责编:小OO
文档


当事人对于自身所提出的司法确认申请是可以在作出裁定前撤回的。向人民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是当事人的一项民事程序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因此,在人民受理申请后、作出裁定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撤回申请的,人民应当准许,并出具终结确认程序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申请的,人民应当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三百五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提交调解协议、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三百五十九条

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作出前,当事人撤回申请的,人民可以裁定准许。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在限期内补充陈述、补充证明材料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人民可以按撤回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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