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运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和相关注意事项,其中包括合同标的违法时合同无效,对违法物品的约定条款无效且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路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审查承运人主体资格和合同内容规范,货损赔偿方面限额赔偿和保价运输,承运人的免责条件和运输合同印花税的计算等。
法律分析
运输合同标的违法,该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无效合同。
如果合同的内容部分合法,部分违法,违法部分无效,合法部分仍然有效,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在运输合同中对违法的物品的约定协议条款是违法的,所以不菅是什么原因造成该物品的损坏或丢失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责任人不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于对旅客和托运人一方的特殊保护,运输法对承运人违反运输合同均有详细规定,所谓违约主要是指承运人违约,而对旅客和托运人违约规定并不严格。如旅客未按时验票上车者,运输法并不视其为违约,但其无权请求返还票款;托运人不交付托运货物的,也不视其为违约,但不得请求返还全部运费。其次,运输合同的专门化特性,导致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形式与一般民事合同显著不同。再次,承担违约责任的制度具有特殊性。
二、公路运输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紧急突发处理方案、信誉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货运合同的目的,同时保障托运人的货物财产安全。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1、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国家有统一的货物运输合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避免出现被欺诈。
2、双方当事人商定合同的条款内容须具体、全面。才能避免因约定不明或无约定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三)货损赔偿方面
1、赔偿额的计算
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限额赔偿
注意在民航、铁路、汽车、海上和水路五种运输方式中,公路和水路货物运输没有明确的限额赔偿规定,其他三种都是限额赔偿。因此,水运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亦可以就货物的损失赔偿事先进行约定,以便于及时处理损害赔偿。
3、保价运输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价值承运,就应当按价值赔偿按重量承运,就应按重量赔偿。重量赔偿的原则是按重量乘以每单位重量赔偿额计算出赔偿总额;价值赔偿是以托运人声明价值为赔偿基础。
(四)承运人的免责条件
承运人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双方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
2、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
3、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三、运输合同印花税怎么计算
1、印花税直接进入费用,不需要计提。
2、运输合同计算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如无合同,运输作为合同性质的凭证,就是说按评分金额贴花(计算印花税)。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金额),抵扣的进项税也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购销合同计算印花税,并非按销售收入和成本,而是按照采购合同、销售合同金额计算。当然,有些税务机关是按收入、成本发生数核定征收的,这就另当别论了。
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结语
结语:
运输合同标的违法,该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无效合同。但如果合同的内容部分合法,部分违法,违法部分无效,合法部分仍然有效,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在运输合同中对违法的物品的约定协议条款是违法的,所以不菅是什么原因造成该物品的损坏或丢失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责任人不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公路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货损赔偿方面、承运人的免责条件和其它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十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12-29) 第九条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电子商务法(2018-08-31) 第五十二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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