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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员工工龄与薪资水平有何关联?
2024-07-25 01:22:24 责编:小OO
文档


事业单位及其工龄与工资的关系是本文的主旨。文章首先介绍了事业单位的定义和特征,然后详细解释了工龄的概念和计算方法。接着,文章列举了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包括每年增加一定金额的工龄工资,并说明了请假和辞职对工龄的影响。最后,文章提到了劳动法对工资分配原则的要求和国家对工资总量的。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普通事业单位。普通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典型的事业单位:教育事业单位,科技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交通事业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信息咨询事业单位,中介服务事业单位,勘察设计事业单位,地震测防事业单位,海洋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等。

二,事业单位工龄与工资的关系

1.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全部来源或主要来源的以年为单位的工作时间,工龄是我国职工退休的一个条件。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资计算的内容之一。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计算方法通常有连续计算法,合并计算,工龄折算法等三种。

2.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结语

事业单位是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的社会公共组织,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其特征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财政拨款主要不以经济利益为回报。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工龄与工资有关。根据规定,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是根据在公司连续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增加一定金额,最高累计十年。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根据单位的经营特点和效益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对应该退休、退职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退职。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和招工条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而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和降低招工质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三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退职,由省、市、自治区委员会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实际情况, 自行制定具体办法, 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所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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