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是指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对公司事务做出判断的董事。有人认为独董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不担任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大股东无利害关系。中国认为上市公司董事是指不担任其他职务,与所受聘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妨碍判断的关系。
法律分析
所谓董事,简称独董,是指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判断的董事。
也有观点认为,董事应该界定为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之外不再担任该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并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做出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的董事。
中国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认为,上市公司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拓展延伸
董事的角色与责任
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角色,承担着监督和提供意见的责任。他们于公司管理层,代表股东利益,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董事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他们参与董事会会议,审查决策,提出建议和反馈。此外,董事还应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事项,确保公司遵守法律和规定。他们的角色是为了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可持续性。通过董事的参与,公司能够更好地实施良好的公司治理,增强投资者信心和市场声誉。
结语
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角色,承担着监督和提供意见的责任。他们代表股东利益,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透明。董事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评估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他们参与董事会会议,审查决策,提出建议和反馈。董事还应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和合规事项,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规定。他们的角色是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期发展和可持续性。通过董事的参与,公司能够实施良好的公司治理,增强投资者信心和市场声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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