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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户口在婆家那在婆家有地吗?
2024-07-25 04:28:4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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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第一,如果出门子闺女在婆家已经土地确权。如果农村媳妇在丈夫家已经确权,并且户口也已经转移出去,那在娘家的户口上就不在同时享有土地的名额。第二,如果出门子闺女在娘家已经土地确权。同样的由于种种原因,很多的农村媳妇虽然已经出嫁,有的可能在外面已经几十年了,有的人甚至人都存在了,但是她们还是拥有在娘家的土地,如果在娘家已经确权,就不能在婆家再次的确权。因为一个人不能同时享受两个确权证书。

双方离婚户口还在婆家,搬迁还有份吗

一般是没有的,因为正常拆迁以产权证作为补偿依据,与户口无关。拆迁获得补偿主要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外生户口在外婆家,有拆迁补贴吗?户口在娘家拆迁有补偿。只要当事人户籍没有迁出,就应该享受户籍所在地的所有和待遇,因为户籍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的程序如下: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3、外业入户评估;4、内业结算;5、出具正式评估报告;6、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7、动迁解释;8、把报告归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我没出嫁之前在娘家分过土地,出嫁后把户口迁到婆家,婆家也分到过地那娘家的地是还归我所有吗?《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该内容由 冯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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