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做事不公平的解决方法如下:
1、村民可以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需要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名;
2、向镇或者县委投诉,要求调解或协商;
3、如果调解或协商无果,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作出公正裁决;
4、如果涉及派出所处理不公,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
5、还可以向当地纪委、监察委或投诉,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回复或决定。
村委会的职责与作用:
1、村民自治: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实施村民自治;
2、公共事务管理:负责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如村内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等;
3、经济发展促进:推动村内经济发展,协助村民发展农业生产和其他经济活动;
4、社会秩序维护: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确保村内秩序稳定;
5、民生服务提供:提供各类民生服务,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
6、纠纷调解:负责村内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7、宣传实施:负责国家的宣传和实施,确保村民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村民在面对村委会不公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联名罢免、投诉调解、诉讼、行政复议或投诉纪委等多种途径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或者县级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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