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调整
2024-07-25 04:36:35 责编:小OO
文档


深圳公积金缴费上限4183.2元,缴费基数最高34860元,缴费比例上限12%。自2021年7月1日起,单位应根据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缴存基数,不超过34860元。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可自行选择。职工月平均工资未超过限额以实际工资为基数,超过限额以限额为基数。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法律分析

深圳公积金缴费上限4183.2元。

深圳公积金缴费基数最高是34860元,缴费比例上限是12%,公积金缴费上限4183.2元。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一)缴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二)缴存比例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深圳市2020年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深圳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34860元,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3倍)。

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结语

根据深圳公积金缴费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单位应按照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缴存基数,不超过34860元。缴存比例的下限为5%,上限为12%。职工月平均工资未超过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限额的,以限额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深圳公积金缴费上限为4183.2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