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户口没有迁出,应享有同等的村民或居民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第三十条 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