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院诊断书是由医生开据,加盖医生章,然后再盖医院公章有效。如果是门诊医生开的诊断书,要到医院门诊部盖章,如果是住院医生开的,到医院住院部盖章。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