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可以与法官在办公室或其他公共场合见面,但是前提是要征得法官同意,并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