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争议时,应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大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负面影响,同意支付。达成一致后,可签订和解协议,但需注意协议无强制执行力。
法律分析
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该协议并无强制执行力。
拓展延伸
包工地未签合同导致工程款无法收取,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当包工地未签合同导致无法收取工程款时,维护合法权益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首先,可以与包工地进行沟通,明确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并约定支付方式和期限。如果包工地拒绝合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其次,可以向相关部门或建设主管单位举报包工地未签合同的行为,要求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此外,可以考虑通过提起诉讼,要求包工地支付工程款,并要求赔偿因未签合同而造成的损失。维护合法权益需要有坚定的意志和合适的法律手段,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结语
维护劳动者权益,沟通协商是首要选择,用人单位通常会考虑诉讼成本和负面影响,同意支付工资。签订和解协议需注意其强制执行力。对于包工地未签合同导致无法收取工程款,可采取法律行动,如沟通、举报或提起诉讼,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维护权益需坚定意志和合适手段。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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