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明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
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原件,复印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要求:原件,复印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
4.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继续聘用证明
要求:原件(收);份数:原件份数1份
5.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
6.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片3张
备注:2张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2份
7.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还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进修培训半年的结业证。
要求:复印件
8.村卫生所(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要求:复印件
二、三明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办理依据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令第386号)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2.《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符合《条例》第十条规定,拟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第九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申请变更执业注册地点,应当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二十条:乡村医生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过程中,在未完成新的变更执业地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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