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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协议能否仅由一方签署?
2024-07-24 12:43:13 责编:小OO
文档


赠与协议可以由一方写,双方签字后成立。赠与房产不能随意撤销,除非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已登记的房产不可撤销。赠与合同是无偿将财产给予受赠人的合同。

法律分析

一、赠与协议能一方写吗

财产赠与协议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写,另一方当事人查阅没有异议后,双方共同签字后,赠与协议就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房产可以反悔要回吗

首先,当赠与人赠与他人房产时,已经成立了赠与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

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受赠与人以上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时间将不能撤销。

再次,如果房产已经经过登记,则赠与人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反悔要回财产。

房产属于不动产,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转移,法律有更严格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并且,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因此,赠与的房产需要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一经登记,赠与人便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协议可以由一方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赠与协议就成立。

结语

赠与协议可以由一方起草,经另一方查阅无异议后,双方共同签字即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财产转移前有权撤销赠与,但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至于赠与房产是否可反悔要回,一旦赠与合同成立,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赠与人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但必须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房产已登记,则赠与人不可撤销赠与行为。因此,赠与协议可由一方起草,双方签字后成立,赠与房产一经登记即不可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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