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有权按照离婚协议或判决,以一定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对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属于身份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权利,是的民事权利。
法律分析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的民事权利。
拓展延伸
探望权的保障与
探望权的保障与是指在法律上对于个人或团体与其亲属、朋友或其他关系人进行探望的权利进行规定和。保障方面,法律确保每个人都有探望亲属的权利,尤其是在监狱、医院或其他特殊情况下。这些保障措施旨在维护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然而,探望权也受到一定的,例如在安全、保密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能会探访。此外,法律还规定了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细则,以平衡个利和公共利益。因此,探望权的保障与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个益的平衡。
结语
探望权,作为一项的民事权利,是夫妻离婚后父母基于子女关系的身份权。法律保障每个人都有探望亲属的权利,尤其在特殊情况下。然而,探望权也受到一定的,以维护安全和合法权益。探望权的保障与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个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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