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批准不能买军产房。未经批准擅自出售现有住房的,或者增加扩大优惠变相低价出售现有住房的,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出售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
第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出售现有住房,增加或者扩大优惠变相低价出售住房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中国人民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