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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积金提取在哪里
2024-07-24 13:08:06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在 吉林 地区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的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5:00,申请的具体地点是 船营区 顺城街副98号船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在提取业务时不需要提供费用。关于 吉林市 公积金 提取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吉林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吉林市公积金提取地点(船营区) 船营区顺城街副98号船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三、吉林市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吉林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时候,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早上9点到下午5点这段时间提交办理就可以了,办理的地点是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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