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放弃抚养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仍需履行抚养义务。双方可协商达成放弃抚养权的约定,但判决一方抚养子女后,该方不得放弃抚养权。放弃抚养权声明书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变更抚养权的约定、抚养费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等内容。放弃抚养权需经双方自愿协商,判决后不得随意放弃。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可以放弃抚养权吗?
按照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其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一方要放弃抚养权,而另一方愿意直接抚养子女,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达成约定。但是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即就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合意的,则要向人民起诉,由进行判决。抚养权不是单纯的权利,故如果判决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这一方不得放弃抚养权。
二、放弃抚养权声明书怎么写?
放弃抚养权声明书
甲方:(男方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电话:住所:
乙方:(女方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电话:住所: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基本信息),原由女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儿子随男方生活,其抚养权归男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抚养费:从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女方____元作为孩子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三)探视权
1、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的约定。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
乙方:
日期:
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意味着失去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夫妻中有另一方同意抚养孩子,则放弃抚养权是合理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根据判决将孩子判给的一方放弃抚养权则是不合法的。
结语
夫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是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子女的抚养权,但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需向起诉。放弃抚养权需经另一方同意或判决。放弃抚养权声明书需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抚养人变更、抚养费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等内容。放弃抚养权意味着失去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需合法合规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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