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实践中,在不同的时间段发现对方有转移、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律中规定的处理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如果在离婚时,发现另一方有要恶意转移财产的动向的情况下,这时候就要细心的去保留另一方的各种关于财产的明细,例如:另一方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以及他的资金流水,最近的消费小票等类似的证据。
如果离婚时已经经过起诉或者未经过起诉的情况下,发现另一方已经在恶意的转移财产,那么就可以去向申请将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保护起来。
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有一方的人对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提出诉讼,与此同时,并且需要向提交一份另一方在离婚时恶意的去转移财产的证据以及线索(其线索可以包括:另一方的身份证号码,他所使用的银行卡号以及他所居住的房子的地址等等信息)。如果另一方知道这件事情后不去配合对方的调查的情况下,对方就可以去向申请,让的人出面去调查有关联的证据,让法律去判断,最后审查后,然后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
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里的“制裁”形式包括:训诫、罚款或拘留等。可见,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对此,在遭遇一方转移财产后不能以非法对非法,即不能强行抢回这些物品,而应当及时向反映情况,经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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