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自觉的对所得随做汇算清缴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在申报有效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每年的纳税申报手续。如果企业不做汇算清缴的,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行或者基本权利,如法定代表人不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法定代表人还不可以出国出境更不能办理移民手续,同时会影响到企业,税务机关会处以2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罚款。
一、汇算清缴什么时候做
汇算清缴时间是在纳税年度终结后的5个月之内,即第二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例如,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是在2014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通常内资企业需要在当月或者是季度终结后的15天之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的。
二、汇算清缴费用扣除比例是什么
汇算清缴费用扣除比例如下:
1、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汇算清缴计算应应纳税所得额时,做调增处理;
2、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汇算清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做调增处理;
3、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法规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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