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认罪认罚可以作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法定情节之一,但并不是绝对的。如果职务犯罪已经构成,即使认罪认罚,也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同时,认罪认罚也不能代替司法机关的判决,仍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自首、认罪、悔罪、积极赔偿或者协助侦破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被告人认罪、悔罪、赔偿损失、积极协助侦破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认罪认罚可以作为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依据,但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总结:认罪认罚可以作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法定情节之一,但并不能代替司法机关的判决,职务犯罪构成后即使认罪认罚,也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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