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别人的车肇事责任归属问题:如果借车人有驾照且无不宜驾驶情况,出借人不承担责任;若借车人无证驾驶且发生事故,出借人明知而借车需承担责任;若借车人有驾照且事故责任明确约定自负,借车人负赔偿责任。出借人出租或借车时明知车辆有缺陷或借用人不具备资格,出借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可向任一方或双方请求赔偿,以保护受害益。
法律分析
一、借别人的车肇事谁承担责任
朋友情、同事情、亲情,各种情感与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而将己物无偿借给朋友、亲属、同事使用也是基于情感因素。如果出借人在将车辆借给借用人使用时,知道借用人具有驾驶员资格且无其他不宜驾驶的情况(如喝酒、身体不适等),那么,出借人已尽到了谨慎小心的注意义务,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二、借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几种情况:
1、借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咎
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注意当地司法实践做判例。
2、如果借车人为无证驾驶,又在事故中死亡的处理:
借车出事故造成损害,出借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出借人明知而出借的,更要承担责任。借车人自己造成损害,属于自e风险,是对自己安全的漠视,原则上应当自担风险,但是出借人明知借车人为无证驾驶而出借,也有过错,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2、借车人有驾驶证,借车时有明确约定事故自负的借车人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根据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原则,在机动车辆所有人将机动车辆合法转移(出租、出借)给他人占有时,车辆的承租人、借用人已成为机动车辆运行支配者与运行利益的归属者。
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承租人和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辆所有人出租或出借时明知机动车辆有缺陷而仍然出租、出借,或明知承租人和借用人不具备使用、驾驶车辆的资格或技能而仍然出租、出借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基于信任关系,应当由出租人、承租人或出借人、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可向其中任一方或双方提出赔偿请求,更有利于对受害利的保护。
结语
在借车肇事责任的情况下,出借人应尽到谨慎小心的注意义务,确保借用人具备驾驶资格且无其他不宜驾驶的情况。若出借人已尽到上述义务,出借人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而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若借车人无证驾驶且出借人明知,出借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借车人有驾驶证且事故责任约定明确,借车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车辆出租、出借情况下,承租人和借用人成为车辆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归属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承租人和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承租人或出借人、借用人基于信任关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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