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随着市场环境压力。国家为了减轻一部分纳税压力,也有相关的。比如缴纳的是可以抵扣,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就可以获得抵扣的机会,这样企业每个月或每一年就能够缴纳少一点的费用,同样企业带来更大利益。
一、一般纳税人抵扣怎么算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应纳=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税率通常为17%。
如购货成本100,对应进项税额17,销售此批货物收入200,对应销项税额34,暂不考虑特殊情况,则应纳=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34-17=17元。
二、一般纳税人抵扣条件
1、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专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或销售,货物运输业统一(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纳税人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税控系统专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也可以抵扣。
2、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必须自该专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一般纳税人抵扣项目
1、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
4、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
《专用使用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 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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