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