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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出嫁后,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024-07-26 20:49:02 责编:小OO
文档


嫁出去的女儿仍然有权继承娘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她作为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对遗产进行分配。然而,儿媳一般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除非是丧偶媳妇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是为了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子女的继承权优于配偶的继承权,因为子女与被继承人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的继承权基于婚姻关系,不如血缘关系稳定。嫁出去的女儿可以通过有困难、赡养义务或其他法律认可的理由来争取继承权。

法律分析

一、嫁出去的女儿能争取娘家财产吗

1、嫁出去的女儿能争取娘家财产。嫁出去的女儿仍然是自己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根据规定,法定继承人只要不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行为,则不会丧失继承权,有权对父母的遗产进行分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儿媳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吗

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配偶的继承权,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其继承权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不像血缘关系那样永生存在。这一点可以从代位继承的规定中得验证。

一般而言,可以以以下原因请求继承:

1、以有困难需要得到女方家的帮助、照顾的身份参加;

2、以尽到了主要的赡养老人义务的身份参加;

3、以其他法律上认可的理由。

结语

嫁出去的女儿能争取娘家财产,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嫁出去的女儿仍然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定继承人只要不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行为,就不会丧失继承权,有权对父母的遗产进行分配。儿媳一般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财产,但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子女的继承权优于配偶的继承权,因为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嫁出去的女儿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请求继承,例如有困难需要娘家帮助、照顾的身份参加,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身份参加,或其他法律上认可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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