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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患病一方是否可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2024-07-26 21:14:51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时一方患病另一方付抚养费可以,抚养费支付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患病方可减少或暂不支付,以后补偿。离婚子女抚养费需考虑子女需求、生活水平和父母支付能力,可协商或判决。固定收入按20-30%支付,高收入可超过,低收入可低于,无收入可用财物抵押,特殊情况可超标。法律规定抚养费一般不超过月收入20%,可协商分期支付或其他补偿方式。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一方患病另一方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时一方患病无力承担抚养费的,可以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一方患病无力承担抚养费的,另一方应当减少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暂时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在以后进行补偿,只要双方达成即可。父母是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的,如果父母离婚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人民依法判决。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判决。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有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由不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不超过月收入20%的金额。但这是相对的,如果一方必须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协商分期支付或者以其它物品补偿的方式进行处理。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患病无力承担抚养费的,可以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一方患病无力承担抚养费的,另一方应当减少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暂时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在以后进行补偿。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抚养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以及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20%。特殊情况下,如子女患重病或出国读书,支付标准可适当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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