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后,我国统一将公民户口称为居民户口,不再区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而是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因此,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消后的新称,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之分。
法律分析
居民家庭户口是户口的一种。户籍改革以后,公民户口性质(农村户口或者城镇户口)是需要到户籍部门才可以查询到的,因为现在统称为居民户口,是无法知道最原始的户口性质的。这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根据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仅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不再有“农民”、“市民”的区分。在很多城市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称为家庭户口,所以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消后的新名称。我国已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之分。
拓展延伸
城镇居民家庭户口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城镇居民家庭户口的办理流程和要求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一般来说,办理城镇居民家庭户口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办理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等环节。此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户口办理费用。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信息。办理城镇居民家庭户口可以使居民享受到相关权益和福利,如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惠。
结语
户籍改革后,公民户口性质不再有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之分,统一为居民户口。城镇居民家庭户口的办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家庭户口可以使居民享受到各项福利和权益,包括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惠。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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