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作为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农业生产、农村发展、畜牧兽医、农业投资项目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农业农村局是行政单位,农业农村局由以下单位组成:办公室、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经济与经营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事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工作的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
农业农村局的职能是:
1、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
2、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的发展;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5、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农业资源区的规划工作;
7、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农业农村部是2018年成立的,随后各地农业农村局逐渐成立,目前还在逐步摸索发展中,是为振兴农村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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