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级别不同
1、分局级别较高,下设派出所。
2、派出所级别较低。
二、隶属不同
1、分局隶属于。
2、派出所指的是中国市、县或分局管理社会治安和户籍工作的派出机关。
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关依照法律、行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
第六条 设区的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分局。市、县、自治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派出所。
分局和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和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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