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被撤销或其他情形,购房者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方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预见的损失。
法律分析
能够向开发商要求赔偿的情形如下:
1、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
2、因开发商存在等行为导致合同被撤销;
3、其它能够要求开发赔偿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拓展延伸
向开发商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向开发商索赔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您需要证明存在合同关系或者其他法律依据来支持您的索赔请求。其次,您需要证明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或者过失,导致您遭受了损失或者损害。接下来,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例如合同、支付凭证、通信记录等,以支持您的索赔主张。在提出索赔之前,您可能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相关提起诉讼。请注意,索赔的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您有权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损失的情况,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索赔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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