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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关于侵犯身体健康权的相关问题
2024-07-30 14:12:21 责编:小OO
文档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根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我国法律规定,侵犯生命健康权需支付相应赔偿金,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金计算按照国家职工工资标准确定,最高额为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法律分析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首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

我国法律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结语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根本权利,保障了其他权利的实现。我国法律对侵犯此权利的赔偿作了明确规定。对于造成身体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还需支付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保护生命健康权,是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举措,任何非法侵害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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