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去房产局继承房子,房产局告诉您还有其他人可以继承,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您所继承的房子是被多个人共同拥有的共有财产,即所谓的“共同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与其他继承人协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认每个人的继承份额和继承权利,才能正式继承。
2、如果房子原来的主人没有留下遗嘱,根据中国的继承法,房屋的继承顺序应该是:子女、父母、夫妻,再到兄弟姐妹。如果房屋的主人有子女或其他亲属,他们也有权要求继承房屋。
3、如果死者同时有多个子女,并且没有指定特定子女要继承房屋,那么所有的子女都可以按照相应的比例继承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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