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这次集中清理,在我们党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
法律依据:
《中国党党内法规体系 》
(四)加大制度协调统一维护力度
党注重发挥备案审查和清理在推动形成党内法规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保证党内法规体系的协调统一。
强化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健全从到省市县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形成、常委会、、系统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从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有力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的统一性严肃性。党的以来,共审查地方和部门向党报备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2万余件、发现和处理“问题文件”1400余件,备案审查的政治功效和监督作用日益彰显。
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综合运用即时清理、集中清理、专项清理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2012-2014年、2018-2019年,在全党范围内先后开展两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层面决定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865件,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瘦身”和“健身”,维护了党内法规体系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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