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减名字的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亲属过户赠与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办理赠予公证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非亲属过户赠与需提供房屋赠与书、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缴纳税费并办理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及过户登记。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去名字,可以通过过户赠与,或者过户买卖的方式,办理减名字的事项。如果是亲属之间的过户赠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产权所有人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然后持赠予公证书就可以具体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如果是非亲属过户赠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去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更改手续?
办理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更改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原产权证、身份证明、变更申请书等。然后,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您需要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并等待办理过程。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相关调查和核实。一旦审批通过,新的产权证将会重新打印,上面将显示更改后的名字。最后,您可以前往相关机构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细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办理房屋产权名字更改手续需提供相关材料,如产权证、身份证明等。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申请表并缴纳费用,待审批通过后,新产权证将重新打印。请注意,不同地区办理细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第三十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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