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侵害行为及法律责任。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并违反保密要求。根据《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且造成重大损失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造成特别严重后果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未公开、具有经济利益、实用性且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包括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许可使用人。
法律分析
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有: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拓展延伸
商业秘密保护的关键措施及法律应对
商业秘密保护的关键措施包括加强内部保密意识,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员工的访问权限,加密电子数据,签署保密协议等。此外,对于外部威胁,可以采取技术手段如防火墙和安全软件来保护商业秘密。在法律层面,侵犯商业秘密可以追究民事责任,如索赔损失和禁止侵权行为。同时,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范围也需要明确界定。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企业应该综合运用内部管理措施和法律手段,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维护企业的利益和竞争优势。
结语
商业秘密的侵害行为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披露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违反保密约定或要求披露或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对于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或应知以上行为并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商业秘密,也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指未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经济利益和实用性,并经过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包括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许可使用商业秘密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一章总则第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二十三条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二章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第十四条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的国家秘密信息,以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核心密码、普通密码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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