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对学生受伤负责,但若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可免责。对于非学校人员造成的伤害,责任由侵权人承担;若学校未尽管理职责,需承担补充责任。
法律分析
学校有过错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如果是学生在学校受伤,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因为学校以外的人员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受侵权职责;
学校未尽有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拓展延伸
学生在学校受伤赔偿责任的法律解释和判定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学生在学校受伤的赔偿责任需进行法律解释和判定。首先,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承担着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如果学生在学校发生事故或受伤,学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然而,赔偿责任的判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学生是否存在过失、学校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等。法律解释和判定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内部规章制度、事故调查报告、证人证言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或仲裁机构将对赔偿责任进行判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由学生、学校或其他相关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对于学生在学校受伤赔偿责任的法律解释和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和合理的赔偿结果。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学生在学校受伤的赔偿责任需进行法律解释和判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承担着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赔偿责任的判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学生是否存在过失、学校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等。法律解释和判定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事故调查报告、证人证言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或仲裁机构将对赔偿责任进行判定,并决定由学生、学校或其他相关方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公平和合理的赔偿结果是对学生在学校受伤赔偿责任的重要考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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