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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下财产权是否需要单独登记?
2024-07-03 23:13:27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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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抵押担保下,抵押权人享有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而财产所有权并未转移,因此不需要单独登记。但是,若涉及到第三人取得该财产时,需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抵押权人及抵押财产,才能保障抵押权人在第三人之前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抵押人不因抵押财产的押置失去该财产的所有权,但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出质人不因出质财产的出质而失去该财产的所有权,但依法需要登记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抵押权登记目的在于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抵押权的行使,没有登记的,不享有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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