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有权扣工资,但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和《劳动法》第五十条,若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导致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扣除金额不超过2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试用期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公司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扣除工资的要求标准并已率先进行公开公示告知的,公司可以扣工资,但是所扣工资必须少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拓展延伸
试用期工资扣除20%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工资扣除20%的做法存在一定的争议。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试用期工资扣除的具体比例,但试用期是用来评估员工是否适合岗位的阶段,试用期工资应当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扣除20%的工资可能会对员工的生活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在高昂的生活成本下。因此,雇主在扣除试用期工资时应慎重考虑,确保符合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如合理性、公平性和合法性,并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如有争议,建议咨询相关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和解决。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工资扣除应符合合理性、公平性和合法性的原则。尽管扣除工资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但雇主在扣除试用期工资时应慎重考虑,确保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同时,应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有争议,建议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附则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工资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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