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二次上诉不一定可以判离。因为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人民依然会按照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等方面来审查原、被告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人民才会判离婚。和第一次、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起诉离婚并没有多大关系。但是一般第二次起诉基本上都会判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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