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
婚前性行为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异性或同性之间发生的非单方面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如强奸、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婚前性行为才会构成犯罪。具体来说,如果性行为涉及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或者是在女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发生的,那么男方可能构成强奸罪。此外,虽然婚前性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它是成年人之间的自愿行为,在法律上不视为犯罪。
性科学研究将人类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
1、核心性性行为, 即两性性行为;
2、是边缘性性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三是类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属于第一种类型,它表现为以下特征: 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行为;没有法律保证,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
综上所述,婚前性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不是犯罪,但对方如果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或者是在男方强迫下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婚前隐瞒乙肝也不是违法行为,但如果是重大疾病且未告知对方,则可能被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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