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根据情况可分为暂时无力和永久无力两种情况,前者可分期偿还,后者需通过审理并执行债务人现有财产;债权人可向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若债务人拒不执行,可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严重情况下可能涉嫌刑事责任;若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可中止执行,待情况改变后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还款时间是需要原被告互相协商的。当然,如果被告有能力还款,就应该立刻还款。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上起诉债务纠纷对方还钱的机率有多大
向提起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后对方应当及时履行的判决,否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在申请人向申请强制执行六个月内应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申请执行。
结语
在债务纠纷中,还款时间需要原被告协商,被告有能力时应立即还款。若债务人无力偿还,可分期偿还或通过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对拒不执行的行为可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严重情节可能涉嫌刑事责任。如对方无可执行财产,可中止执行,待情况改变后恢复执行。申请人可在六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如未采取措施,可向上级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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