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逮捕的批准程序如下:由机关出具申请批准逮捕书,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在收到机关提交的申请批准逮捕书后,需在七日内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并将决定告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