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需要经人民批准的程序。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时,应提交逮捕书、案卷材料和证据给人民审查批准。人民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参与人,并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终,人民通过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的决定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处理批准逮捕问题需要仔细审核材料,但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案件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分析
一,在法律上批捕由什么批准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同意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审査批准。
二,《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第八十九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批准逮捕问题处理需要依据机关上交的材料审核后才能解决的,在程序上的处理是较为麻烦的,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应对,毕竟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留意有关的细节,这样事情的解决才会有着重要的法律基础,不过不同的案件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
结语
批准逮捕是在法律程序中的重要一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在认定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案卷材料和证据。人民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在处理批准逮捕问题时,需注意细节并积极应对,因为事情的解决需要有法律基础。然而,不同案件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三条 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机关凭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人民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人民。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人民撤销逮捕决定之前,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条 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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