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医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培养计划(试行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河南大学高校内涵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河南大学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河南大学医学院特制定“河南大学医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高学院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教学科研能力、知识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勇于创新、适合学院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二、培养目标
1.经过3年时间的培养和指导,使青年教师达到相应职称的教学水平,能够承担专业课程,形成适合学院特点的教学风格。
2.经过3年时间的培养和指导,使青年教师达到一定层次的科研水平。
三、培养范围
1.新进博士
2.回国人员
3.在职的40岁以下年轻教师(自愿申请,并并通过评审,条件另附)
四、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为3年
五、组织机构
1.实行学院、教研室二级管理
2.学院成立青年教师培养领导小组,负责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督和考核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务科负责。
3.新进博士教研室根据青年教师所从事岗位的工作职责,制订出符合工作岗位要求和目标的培养计划,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计划经教学督导组批准后,由教研室负责实施,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4.以教研室推荐与导师自愿相结合原则,教研科协助为每一位青年教师推荐一位指导教师(原则上1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名青年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包括教育教学、专业技术、管理等)和组织能力进行指导和培养,使其尽快适应和熟悉学院的工作要求。
六、培养要求
1.学院实行导师制,被培养青年教师与导师签定为期3年的协议。在培养期内。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好任课前准备,熟悉教学流程与规范,完成业务工作规定的工作量(博士后每年30学时),保证教学质量。
3.在培养期内,青年教师每月不定时听课达4学时以上(学期听课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需填写听课记录表,由任课老师签名、教研室主任确认后方为有效。学期末,需将听课记录统一上交学院教务科办公室,并作为青年教师定级、续聘、评聘职称等考核的依据之一。
4.初次承担教学任务时,要求在授课前一个星期,参加由各学院组织、教务科、督导组、本教研室参与的试讲,经评审合格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5.每位青年教师,根据确立的研究方向,在培养期内需要完成下列三项中的一项:1.在公开刊物上发教学改革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2.参编出版教材一部以上;3.积极申报或参与校级以上教研课题一项。
七、考核办法
培养期满,由学院教务科按照培养计划,出具考核意见,呈报督导小组审阅。对青年教师的业务知识、教学技能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学院将考核结果作为青年教师定级、续聘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
本培养计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医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带教导师制实施细则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帮助他们尽快成才,同时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其将长期教学、科研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师德风范在青年教师中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要求导师在规定时间内对青年教师在师德、教学、科研诸方面进行指导和培养,使青年教师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从而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条导师条件
说明:协议执行情况应包括导师在师德修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改革等
方面的指导措施,及导师与教师互听、互评课情况等。
附表3河南大学医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情况考核表(青年教师用)
说明:协议执行情况应包括导师在师德修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指导措施,及导师与教师互听、互评课情况等。
附表4河南大学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工作日志
附表5河南大学医学院青年教师学习日志
附表6河南大学医学院年青年教师与导师结对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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