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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路事处救灾应急预案
2024-06-26 15:22:3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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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路事处救灾应急预案

北京南路事处救灾应急预案

各社区居委会、辖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街道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可能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促进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昌吉市《关于制定救灾应XX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办事处主任副组长:张XX

成员:张北京南路街道党工委副、纪工委任北京南路街道党工委副、派出所所长马瑞雄北京南路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沙力达那提北京南路事处副主任

刘北京南路事处副主任街道各科室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及辖区所属重点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工作人员张、史、丁。

二、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度协同配合”的救灾工作基本原则。救灾应急预案要确定各部门救灾职能,做到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救灾应急任务。

三、预案适用范围

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一)灾情报告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社区必须立即向事处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可以越级向上级或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通知120医疗救护中心。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社区居委会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街道主管领导报告,根据灾害等级由事处确定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二)救灾准备

1、抢险救援人员的组成

抢险救援人员指事处为救灾抢险组织的民兵、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干部、联防队员抢险队伍;驻辖区的、支援地方救灾抢险的队伍。

2、救援物资的储备

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救伤员药品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它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援物资的储备由事处街政办储备和筹集。

四、应急反应指挥体系

(一)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能对口、相互支持”的原则,成立以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办事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辖区救灾工作。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调度,协同作战,在事处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救灾工作。

(二)救灾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能

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办事处党工委副、纪委、办事处副主任、办事处武装部担任,成员由办事处党办、街政办、经济办、财务科、综治办、劳动保障科、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街政办,办公室由具体从事救灾救济工作的分管责任人组成。其主要职责:

1、向各级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职能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

6、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街办武装部、综治办负责协调组织民兵、治保巡逻队,在接到报告30分钟内进入救援抢险现场,并做好特种车辆(如工程车、吊车)的保障工作。

2、事处党办负责协调街办各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的救护救援工作,负责调集车辆和协调救援物资保障等工作。

3、事处党办还应负责接待新闻媒体,按指挥部的指示对外发布事故消息。

4、北京南路派出所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参与事故调查。

5、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会同医院组成医疗救护队,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救治受伤人员。

6、街道经济办、计划生育办公室、劳动保障科负责参加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7、街政办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及死伤者家属按法规规定实施救济和参与事故善后的处理工作。

8、街道信访办、计划生育办公室和事故单位及其社区居委会一道,负责接待伤亡人员家属,做好性解释和安抚工作。

9、街道纪工委、党政办、财务科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10、街道财务室负责组织各类救灾资金及时到位,负责救援物资应急资金的筹集、拨付;负责做好防汛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11、各社区居委会、街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五、应急反应行动

当救灾救急预案启动时,各救灾指挥部要立即处理,启动预案,并迅速上报上一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事处、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必须随时保持救灾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报告抢险、救灾和灾情的发展情况,为办事处救灾指挥部决策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一)转移安置及组织

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所在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由街政办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保障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安排好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同时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及时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在灾区要防止次生灾害,如火灾、疫情等的发生。

(二)灾情收集和报告

灾情发生后,事处救灾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有关机构和人员及时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上报市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三)紧急救援行动

1、协调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决定请求驻地、消防支援,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消防、驻军参与抢险的人数和布防地段、运动路线,报市救灾指挥部,由市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根据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灾后由办事处有关部门结算。运输救灾物资的工具、经费以及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4、救灾损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事处发文或新闻媒体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街道财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六、备用电话

(一)市值班室:

(二)市民政局救济科:

(三)街办值班室:

(四)救护中心:120

(五)治安:110

昌吉市北京南路事处

二○○九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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