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__年湖北省药品招标采购简介:
1集中采购医疗机构的范围为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目录有14386个品规,其中非基药13341个,基药1045个。
2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品和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治疗的传染病用药(抗结核病、抗麻风病、抗艾滋病用药、抗疟药)、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原料药、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以及人血制品等不纳入本次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由医疗机构按国家现行规定自行采购使用。
3药品集中采购分为公开招标、直接采购和备案采购3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药品生产企业投标的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是指医疗机构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公布的直接采购药品目录(主要指大输液)和价格,依据医疗用药需求,在挂网药品目录内,以限定价格向符合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购买药品的采购方式。
备案采购,是指符合《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药品,由医疗机构自行议价采购的采购方式。备案采购药品执行国家药品价格。
4所有中标价格中均包括集中采购药品的配送费用。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在“平台”上注册,经审核符合注册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在“平台”上公示,取得参与中标药品配送的资格。未注册或审核未通过的经营企业不得参与中标药品的配送。
5所有参与配送的企业必须在“平台”上与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合同周期至少一年,并接受网上监管。
6采购周期中如遇有价格调整,原则上按价格调整中标品种价格。
二)工作方案
1我院网上招标采购平台实行主目录与子目录管理,主目录由药剂科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运行;子目录分为“药品监督”和“药品采购”,分别由监审科和药库单独运行,各种职能各自,互不干涉,但相互监督。
2药品品种勾选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原则上以我院现有品种为依据进行勾选。
3各配送企业的确定由院领导研究决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在“平台”上注册并确定是经审核符合注册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未注册或审核未通过的经营
企业不得参与我院药品的配送。
4各配送企业必须提供各自能配送的品种目录。药品每个品种一旦确定配送企业,不能修改。
5我院必须与所有参与配送的企业在“平台”上签订合同,合同周期至少一年,并接受网上监管。
6药剂科每一批次的药品采购计划,由药剂科提供纸质申请,相关领导签字后,在招标采购“平台”上进行申报,不在招标采购范围的品种例外。
三)存在的问题
1每个品种只能由一个配送的企业配送,一旦确认的配送企业不能及时配送时,会出现供应短缺。
2招标采购目录中液体只有基药品种,我院现使用的液体不在招标采购的目录中。
3招标采购目录中药品品种规格多与我院现行使用的规格不符。
监利县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
20__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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