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造林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伦河镇(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_(以下简称乙方)
为按时按质完成甲方造林任务,甲方将农业开发 年伦河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防护林工程发包给乙方负责实施。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造林地点及面积造林地点位 保伦村项目区750米砂石路两边林带,造林面积5亩(具体造林地点坐标见 年海伦市伦河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规划图),种植品种为小_黑杨。
二、造林时限要求乙方要在 年4月20日进场作业, 年6月5日前完成造林任务。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将项目区沿砂石路造林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维持乙方植树造林秩序,负责协调解决因土地产生的纠纷。
(二)乙方要按甲方造林时限要求及造林设计方案组织实施。造林所需相关人力、物力及苗木等由乙方负责。苗林规格必须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树苗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三)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用火,不得乱放野火,由 乙方行为引起的火灾,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遵纪守法,要注意安全,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如(伤、亡等)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由乙
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造林按期完成后,甲方对乙方造林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造林费用12450元。
四、附则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
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裁决。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 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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