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确山县三里河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确山县三里河乡尚庄村(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豫发[ ]28号文件即《河南、河南省关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县委、县要求,我县在三里河乡尚庄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点,选址在李庄、西张两村民组,以整合搬迁周边8个村民组11个自然村。根据乡报县《方案》,现就征地有关事项签订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征地用途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中原大道建设等项目用地。
二、用地范围和征地面积
(一)用地范围:411公路以北,中原大道绿化带以西,村主干路以南,李庄组西侧以东。
(二)征地范围:李庄组、西张组全部土地,包括耕地、未利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等(含中原大道占地及中原大道东侧土地,含村主干路至油脂厂项目间空地)。征地分直接交付和分批交付暂由群众使用两部分,直接交付部分付征收款或租金,分批交付部分暂不付款。
三、征地补偿及安置补助办法
采取货币补偿,安置补助及低保辅助办法。
(一)征地补偿价格:1、每亩地价2万元;2、青苗费每亩500元,菜地每亩800元。
(二)安置补助:每人无偿安置40平方米住房(与新区别墅合并计算)。
(三)低保辅助:两村民组完全失地土地群众,已转为城市户口的,按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四)附属物补偿:按县 年新文本补偿规定执行。
四、付款办法
(一)协议签订后,青苗款、附属物款付清。
(二)征地款按“三里河乡尚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明白纸”要求办理。依据第四项第1条、第2条,每户宅扣0.6亩,减去宅场后净征地;征地第一年付租金,每年1200元;第二年付清征地款。
(三)西张等暂未用地由群众从事粮食生产耕作、不准种植树木及其它经济作用,不准建筑、埋坟、挖井、渠、塘、沼气等,违规建设的概不赔偿。
五、其它
两组群众在新型农村社区的其它待遇依“明白纸”。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哪方违约,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_________ 三里河乡监督方:尚庄村委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尚庄村
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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