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检测报告的安全性
2024-06-26 15:24:40 责编:小OO
文档


检测报告的安全性

检测报告的安全性

为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建设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20__年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要把整顿检测机构作为今年质量提升活动的重中之重,严格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提升检测工作质量,确保检测报告的安全性和准确性。”那么,作为检测机构最终产品的检测报告(系指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和测试报告的通称)的安全性到底是什么如何形象、完备和科学的认识和理解检测报告的安全性,是亟待探讨的一个新命题。

一、检测报告的质量要求

检测报告是检测机构向客户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产品,是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的具体体现,是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依据。检测报告不仅承载着检测数据和结果,也是检测机构对外形象的展示,体现了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检测报告的管理是检测机构内部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应经得起内部审核、外部评审、上级检查、客户申诉、律师推敲和法官追究。确保检测机构出具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是实验室认可的四大目标之一,所谓质量合格主要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量足够,应该告知客户的信息必须告知到位;二是数据和结论的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三是包含责任免除的声明。C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明确地规定了检测报告应至少包括11

个方面的信息内容(如果实验室有充分的理由则允许有所例外),同时还规定了“当需对检测结果做出解释时”,检测报告应包括的内容(规定有5项),以及“当需对检测结果作解释时,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测报告”还应包括的内容(6项)。此外,还有“当检测报告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的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以清晰标明”等等。对检测报告应当包含的信息内容做出正确的表述是高质量编制检测报告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正确规范地报告信息能为检测报告增色不少,反之,则失之黯然。检测报告是检测机构最重要的输出,保证检测报告质量是每一个检测机构应尽的责任。检测报告数据和结果是检测机构通过一系列技术操作得到的关于客户物品的技术性能。数据的准确和结论的可靠是检测报告最基本的要求。

二、检测报告的侵权责任

检测报告既然是一种产品,其产品责任自然要符合《民法典》和《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说明只要检测报告这一特殊产品的缺陷确实造成了他人损害,检测机构就不能免责,这是《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侵权责任法》加大了检测机构的责任,对此检测机构应有清醒的认识。一份检测报告只要走出检测机构,就必须确保其安全性和准确性,也必须承担起由检测报告缺陷而引起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求措施。未及时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说明,检测报告发出后,如检测机构发现存在缺陷,并采取了警示、召回等有力补救措施的,可不承担侵权责任。这为检测报告的使用者提供了更高层次的保护,也鼓励检测机构更加重视检测报告质量,确保检测报告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一规定,一方面提高了受害人获取赔偿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样板作用,惩罚过去的行为遏制未来类似的行为,无疑对一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检测机构产生巨大的威慑作用。

三、检测报告安全性的概念

安全,是一个由安与全两词组成的复合概念,安全之中的安,是指“无危则安”,安全之中的全,是指“无损则全”。安全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即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或死亡,造成设备或财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

产品安全可以视为产品质量的一个外延,在ISO9000标准中,明确定义质量为“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而产品的安全性也就是产品固有特性满足安全需要的程度。

GJB900系统安全大纲中,产品安全性被定义为“不发生事故的能力”,MIL-STD-882D美国系统安全实用标准中,产品安全性被定义为“不导致人员伤亡、环境污染、财产损失以及时间损失的能力”。

从这些定义中可以看出,产品安全性具有以下特点:

⑴产品安全性是产品固有的特性,也就是说产品安全性的形成是伴随产品形成过程一起产生的;

⑵产品安全性所关注的是损失;

⑶产品安全性是一个相对概念,不同的产品由于其特性不同、使用要求不同,其安全性也不同;

⑷产品安全性是存在于产品整个寿命周期内的。从风险角度来说,产品的安全性就是“产品在全寿命周期内的事故风险被人们可以接受”。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检测报告的安全性是判明的危害性不超过允许限度,也就是指检测报告的固有特性满足安全需要的程度。

四、检测报告安全性的目的

检测报告的安全性是防止检测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底线,不安全的检测报告不仅使监管失去了基础,而且使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成为沙中之塔。检测水平提升是质量提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基础保障水平的重要内容,这种提升的输出和效果就是确保检测报告的安全性和准确性。检测水平提升和检测报告的安全性不仅对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市场秩序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且它也因此成为检测机构不断发展和进步,以及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战略资源。提高检测报告的质量和确保检测报告的安全性是法律的规定、的要求和检测市场的需要。

五、检测报告安全性的实现

1提高对检测报告安全性的认识

检测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人们普遍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检测报告的安全性。检测报告的特点,决定了检测报告安全性的重要性。频繁发生的检测报告质量问题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极大的损害了质检系统的形象。综观近年来发生的检测报告质量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管理和技术上的失控。提高检测报告的安全性,也只有在管理和技术上很下功夫。

2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研究制定《实验室监督管理条例》,完善我国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制度。从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检测市场准入、实验室检测人员执业资格、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分级管理、实验室行为规范、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资源信息公开和实验室全面监督管理等方面加以规范,以提高我国实验室的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参与国际竞争,综合有效运用检验检测资源,发挥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效能作用。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和完善工作行为,提高检验报告的安全性。

一个检测机构应当像一台完美的赛车发动机一样运转,每一完美部分的作用和结果都彼此依赖。从样品追踪到准确安全的检测报告,从人员培训到方法确认,从仪器维护到计量检定,从纠正措施到评审准备,以及人员组合、仪器设备、文件建立等都必须同步运转达到完美的结果。这种完美结果的输出就是高质量的、安全的检测报告。3加强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检测报告的安全性是检测报告的事故风险可以被接受,换言之,

就是检测报告在形成过程中,所有可能导致事故的风险被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检测报告安全性形成过程是与检测报告形成过程相伴生的。明确检测工作流程,识别检测报告安全性形成过程,尤其是关键过程,进行关键点控制,通过过程管理来实现检测工作质量的增值。4定期对检测报告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

应定期对全国具备资质的2万多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数亿份检测报告进行分行业、分部门的安全评估,查找存在的系统性问题,通过持续改进来提高检测报告的安全性。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